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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职工生育保险范围扩大

更新时间:2015-01-28 14:49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相关权益,政府积极实施社会保障政策。据悉,海门机关事业单位都将缴纳生育保险,其费用占工资0.5%。

  “海门职工生育保险范围扩大,缴费比例调整。”昨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媒体人。

  职工生育保险是五大社保之一,海门的企业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海门根据上级新规,将生育保险制度范围扩大到本市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从明年1月1日起,各类用人单位暂按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生育保险所需的费用,按其经费来源,分别由财政或用人单位承担。南通今后对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有新规定的,改按南通新规执行。

  原来海门职工生育保险随养老保险一起经办,现在改为由医疗保险机构统一经办管理。

  慧择提示:海门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到机关事业等单位,同时暂按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费。此外,海门还调整了经办机构,对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