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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净增0.8万人

更新时间:2015-01-09 08:35

  【摘要】企业养老保险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底,莱芜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总数达25.5万人。

  今年以来,莱芜市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着力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市参保人员总数达25.5万人,较年初净增0.8万人,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
  实行倒逼工作机制,将扩面征缴任务按月、按季排出任务时间表,保证扩面征缴任务完成。进一步加大工作通报力度,按月对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健全市、区经办机构负责人、科级干部包区、包企业、包乡镇、包征缴工作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抓好所包片区的扩面征缴工作。抓清欠,市、区将欠费数额较大的参保企业列出单子,采取“一线工作法”,由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带队深入各欠费企业进行清欠,尽最大努力催缴企业欠费,增加基金收入。

  二是最大限度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实施“服务一对一”模式,各经办机构指定专人按照分片包干的形式,与所包区域内企业结成参保服务对子,从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到协助企业办理各项参保缴费业务,为企业参保缴费提供“无缝隙”服务,为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实施“全面提升经办能力”十项措施,内容涵盖实行网上申报、开通自助服务等,进一步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及参保人员办理各项业务。

  三是落实政策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认真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严格审核,规范流程,各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为跨省、跨市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转移接续好养老保险关系,实现了“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增强了政策吸引力。同时,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执行过渡期政策,缴费基数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自由选择,减轻他们的缴费压力,提高上述人群未参保人员的参保积极性,让更多的城镇劳动者享有养老保障。

  四是依法依规提高工作强制力
  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参保缴费工作。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数核定为契机,严把申报审核关,有效杜绝“选择性参保”和瞒报少报现象。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切实抓好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为重点的征缴稽核,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截至2014年10月底,莱芜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总数达25.5万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较快进展。这主要是因为莱芜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此外,莱芜市依法依规提高工作强制力,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