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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上调年金险预定利率

更新时间:2014-11-26 13:12
  【摘要】今年8月,保监会放开传统寿险预定利率2.5%的上限,寿险市场的相关动态随之发生转变。据调查显示,近期中国人寿年金预定利率上调61%。

  预定利率上调61%
  2013年8月初,中国保监会宣布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新政策将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和市场,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这意味从1999年6月开始执行14年的利率上限正式放开。
  根据规定,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责任准备金法定评估利率由2.5%调至3.5%;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他普通型年金保险,责任准备金法定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最高可达4.025%。
  据此,中国人寿披露,公司首个费率市场化产品——“鑫如意”年金保险产品组合即将亮相市场,其中主打产品“鑫如意”年金保险预定利率调升至监管规定上限的4.025%。
  据寿险业精算专家介绍,从寿险产品定价基本原理看,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寿险产品定价时,用于计算保费的长期保证利率。影响寿险预定利率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利率环境、投资环境及监管机构对于定价以及评估、偿付能力的监管。
  这意味着,预定利率越高,持有者到期回报越高,或者说,预定利率越高,在同等保额情况下,对应的保费也就应该越低。

  寿险年龄提至70岁
  作为一款年金保险组合,“鑫如意”年金保险产品组合含三类产品,一类是主打产品“鑫如意”年金保险,第二类是国寿“金账户”两全万能险,第三类是附加长期意外保障。
  中国人寿有关人士介绍,“鑫如意”投保年龄最小为28天,上限则拓展至70周岁,而市场上的寿险产品投保年龄上限多为60周岁。
  该产品缴费期则分3年、5年、10年三档,保险期间至80周岁终止。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的生存保障有生存金、养老金、满期金三类。
  其中,生存金即交即领,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以后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00%,直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
  养老金的领取日则有50周岁、55周岁、60周岁、生效满10年四档可选择。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80周岁,首次给付的年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10%,以后每次给付的年金在上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
  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时,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可以拿回“满期金”,金额是保险合同中所交的全部保费 (不含利息)。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首只寿险费率市场化产品“鑫如意”年金保险组合即将亮相,产品预定利率从之前的2.5%调升至监管规定上限的4.025%,上调幅度达到61%。同时,该产品寿险年龄提高至7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