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

更新时间:2008-11-05 15:41
  记者从省城一些旅行社了解到,在旅行社报团时,很多游客都会被告知团费中包括旅行社责任险,一些游客认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一份旅行社责任险远远不能满足抵御旅行意外风险的要求。
  据了解,为了尽可能地对游客负责,省城各旅行社在组团时一般会向游客推荐旅游保险产品,但游客往往“不买账”。济南市旅游投诉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游客很少买意外险,一方面因为许多人对其不重视,认为反正就这么三五天,不会有什么大事,抱着侥幸心理省些小钱;另一方面是许多游客根本就没有搞清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的区别及各自的理赔范围,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游客发生意外的保险责任。殊不知,在很多情况下,游客在旅行途中遇到意外情况时,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甚至不用负责任。由于消费者对两种保险分辨不清,也发生了不少纠纷。
  省城保险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在出游前最好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游客既可自行到保险公司购买,亦可通过旅行社代为办理。保险公司与旅行社的赔偿责任不重合,若在旅行途中发生意外,如果旅行社确有过失,游客将获得来自两方的赔偿。
  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开展的旅游保险业务主要有以下四种: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这类保险对于所有外出的游客来说都是最为实用的,也是最为必须的,而且保费便宜,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
  旅游救助险。中国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与国际救援中心(SOS)联手推出的旅游救助保险,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旅客意外伤害险。这类保险主要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提供风险防范服务,游客所购买的车票和船票金额中的5%是用于保险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其中意外医疗事故金1万元。
  旅游住宿人身险。这类保险每份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15天,期满后可以续保,每位游客可以购买多份。这类保险提供的保障有: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