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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4-12-17 11:36
  【摘要】众所周知,生育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了提高广大女性的生活质量,而推行的一项惠民政策。与此同时,很多女性都积极参保生育保险,那么,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般来说,参保职工应在每年第1季度内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完上年度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重庆市职工生育就医证明》,并选择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再)生育服务证》;

  (二)本人身份证;

  (三)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四)代为办理的,提交办证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生育女职工需持《重庆市职工生育就医证明》,到所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就医。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不过,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免冠相片、受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