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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17:46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越来越完善,很多地区都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沈阳也是其中之一。为了让市民更加了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近日,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个体征管处副处长高楠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解读。

  11月4日10时,高楠围绕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并对沈阳相关养老政策进行了解读。

  有网友问:以个体身份参加的养老保险,到退休时待遇和企业职工一样吗?

  对此,高楠介绍说,全市退休计算公式是一样的,因此,无论是以个体身份参加的养老保险,还是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的养老保险,到退休时待遇一样。同时,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政策,也就是说,“交得越多”等于“得到越多”。

  同一个人的跨地区社保关系咋接续
  有网友问:我原先的社保关系在江苏省社保中心,后来于2007年辞职去了上海工作。由于当时跨地区的社保关系不能转移,我在上海又参加了一份社保。现在由于家庭方面的原因,我回到了沈阳工作,想把几份社保接续起来,请问应该如何操作?
  高楠解释说,这位市民可以分别到江苏省社保中心和上海市社保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此《缴费凭证》交给沈阳的工作单位,由单位经办员办理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有网友问:到了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是否可以退休?
  对此,高楠解释说,目前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2004年以前参保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2004年以后参保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无论是以个体身份参加的养老保险,还是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的养老保险,所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是相同的。此外,,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政策,也就是说,“交得越多”等于“得到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