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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四举措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更新时间:2014-11-06 10:43

  【摘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的农业用地转变为工业用地,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被征地农民。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政府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据报道,近日,十堰市主要采取四项举措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近年来,随着社会城镇化的发展,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不断推进,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为此,该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政策,采取四项措施,卓有成效的推进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

  出台规定,规范建立参保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结合区情,经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先后出台了《张湾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关于进—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程序、待遇享受等内容做了明确规范。

  开展“三送”,广泛宣传参保政策。成立了专门宣讲工作专班,制定了推进工作方案,广泛开展“三送”,即,把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经办流程编印成教材、知识政策问答免费下发基层;把政策讲解、业务经办流程的培训送基层;把城乡居保政策疑难、解答、经办服务送达基层。通过组织业务骨干专班深入村、社区与城乡居民零距离接触,面对面送政策、面对面解读政策,让政策家喻户晓。据统计,“三送”活动辐射全区26个被征地村,召开政策培训会 30余场次,直接受益乡村干部、村民2000余人;为9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分管、业务经办人员110人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为茶店、陈家、炉子、柏林等被征地村解决有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不清、程序不明、参保缴费不到位等方面问题210个次。

  跟踪服务,畅通参保绿色通道。积极鼓励和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基本参保材料完备的参保对象,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积极做好全程服务,从申报材料的填写,到部门审定盖章做好指导,并协调市养老局经办大厅进行参保缴费核定;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集中申报区城乡居保局进行核定办理。截止10月30日,全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人数共有10311人,其中:1至16周岁人数为1204人;17至59周岁人数为7696人;60周岁以上人数为1411人;参加各类养老保险7138人,其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共有4190人,参保缴费3913人、领取养老金待遇209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有2948人,参保缴费1792人、领取养老金待遇1156人。

  强化领导,保障工作推进合力。年初组织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部署会,区政府与全区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签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分别与所辖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明确责任;区人社系统成立了7个包帮领导专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各自包帮乡镇街道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推进工作。同时,区政府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把区、乡、村三级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十堰市主要采取四项举措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即出台规定,规范建立参保制度、开展“三送”,广泛宣传参保政策、跟踪服务,畅通参保绿色通道以及强化领导,保障工作推进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