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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制定医疗保险新政策 保障自由职业者医疗健康

更新时间:2017-08-27 11:18
  【摘要】当今社会,随着疾病发病率的上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医疗保险。近期,北京市制定了医疗保险新政策,保障自由职业者的医疗健康。

  北京市40万自由职业者再无后顾之忧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具有该市城镇户口、从事个体劳动或者自由职业者中,在市、区(县)职介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的人员,都属于新政策关注的人群。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新政策规定: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住院报销比例、范围和单位参保人员一样,住院治疗、急诊抢救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都能按照规定比例得到报销,但除此以外的门诊费用将全部自理。
  新规定还有,存档人员办理退休后,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男年满25年、女年满20年者,不用每月再缴纳基本医疗费,只需每月交3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就能享受和单位退休人员完全相同的医疗待遇,住院、看门诊都能按比例报销。
  11月12日刚刚出台《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部分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在市区劳保部门、职介中心、人事部门人才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北京市约有40万。他们对基本医疗保险更加迫切。
  出台《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是北京市今年推行医疗保险改革的又一力作。早在今年4月1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正式实施之时,便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2014年北京医疗保险再出新政策。按照新规,北京市40万自由职业者将再无后顾之忧,可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