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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

更新时间:2017-08-28 10:55
  【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加医疗保险,以获得医疗健康保障。近日,江门市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下面是详细情况。

  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
  据了解,今年江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是江门户籍、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农村或者城镇居民。另外,不是江门户籍,但在江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还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也可参保。
  《方案》规定,个人缴费标准增至每人每年9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了40元,各级财政每人每年的总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320元提高至360元以上。根据《方案》,明年参保人可享受的医保待遇标准也有所提高。包括参保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了5%。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由2014年的120元提高到150元,基金支付比例由2014年的50%提高到55%。
  根据《方案》,2015年,城乡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2014年为70%左右,也就是明年将比今年提升5%。

  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也可参保
  据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2014年9月至12月为2015年度城乡医保参保时间,本月起开始,城乡居民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下月起开始由银行集中扣费。
  明年,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已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可到村(居)委会或社区办理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手续;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需统一在代办银行开设城乡医保缴费存折。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江门将新生儿符合参保的范围扩大至在江门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该负责人介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只有上了幼儿园才可参保,而现在就读幼儿园之前均可参保,只要新生儿的父母任何一方在江门就业、并且参保即可。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江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将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增至90元。此外,财政补助标准也将提高40元,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也可参保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