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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多措并举筑牢城乡居民养老金防线

更新时间:2017-08-26 23:49

  【摘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是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方面。为了有效预防冒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行为,秭归县采取了多项举措。那么秭归县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呢?

  今年来,湖北省秭归县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筑牢村、乡(镇)、县三道防线。通过筛选查出重复参保人员26人,追回13人重复领取的待遇9509.74元,杜绝了重复领取养老金行为;通过与民政高龄发放名册进行比对,暂停347人员的待遇。

  做好一个“宣”字。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专题片,在全面动员城乡居民依法参保的同时,积极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等相关法律法规、举报奖励办法。在部分乡镇将重复申领、死亡冒领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受到惩处的案例印成宣传单,走村串户,将法律法规送到城乡居民手中,引导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依法享受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突出一个“核”字。在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资格认证,对高龄、体弱、多病重点群体进行上门直接认证,认真核对照片、身份证等资料,掌握待遇享受对象的生存状况,对因走亲串友、因病住院等原因不在家的,则由乡镇人社中心委托村级协管员协助认证,确保认证结果真实有效。采取走访亲邻好友的抽查方式了解重点对象的生存信息,一旦发现待遇享受对象死亡的,即按政策停发其养老待遇。

  抓住一个“报”字。该县建立县、乡镇人社中心、村(社区居委会)三级月报告工作制度,对待遇享受人员生存状况做到每月一次调查、每月一次报告。对新增死亡人员由村级协管员即时通知死者家属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核实后建立相关基础台账,每月上报县社会保险局做出停发待遇处理。

  做严一个“查”字。与县直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多渠道查实生存状况。与民政部门联系建立高龄人员台账,与卫生部门联系建立体弱、多病人员基础台账,掌握特殊群体重点对象的基础信息。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协调,定期从户籍管理、殡葬管理机构调取户籍注销和死亡安葬人员相关资料。

  做实一个“追”字。除按政策规定停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之外,及时追回虚报冒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对核查不严,造成经济损失和重大影响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建立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今年来,秭归县多措并举筑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防线。秭归县不仅积极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等相关法律法规、举报奖励办法,还对高龄、体弱、多病重点群体进行上门直接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