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免费赠送保险实为险企促销 保监会拟出台相关规范

更新时间:2014-10-11 11:04
  【摘要】近年来,保险业的竞争愈加激烈,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源,各险企纷纷采取免费赠送保险的措施。为此,保监会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

  免费保险实为险企促销
  日前,武汉的关先生接到某寿险公司的电话,称被保险公司遴选为幸运市民并获赠一份保险期为三个月的交通意外险,只要登录险企官网填写个人信息就可以凭手机号码领取电子保单。
  关先生照做后,果然顺利获得这份意外险。然而三个月之后,他的手机和家中座机开始频繁接到保险公司的电销电话,电子邮箱也不定时收到该公司各类产品的介绍。他表示暂时不会出钱购买保险后,这类推销行为并没有从他的生活里消失,让他时常觉得不堪其扰。
  媒体人登录某电商保险平台看到,关先生获得的这份交通意外险正常售价仅为20元。媒体人就此问题联系到武汉数家寿险公司,对方坦言这种“零元保险”赠送活动他们每年会不定期进行多次,一是从领取赠险的消费者提供的详细信息中评估筛选出优质的潜在客户,继而对其进行力度较大的推销;二是让没有投保经验的市民体验本公司产品,提高公司知名度并增加获赠保险者继续投保可能性。“说白了我们和商场每逢过节搞大促销性质是一样的。”某保险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告诉媒体人。

  零元险真假混杂需警惕
  如果说领取免费保险后频繁接到推销电话的市民只是有点郁闷,那些被冒充保险公司的骗子坑了的市民更是有苦难言。
  今年51岁的赵女士告诉媒体人,她在去年春节期间曾经接到过自称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人打来的免费赠送保险的电话,她按照对方提供的网址登录并填写了个人信息之后,被告知需要向指定账户中打入一笔款项才能将保单“激活”。赵女士照做之后又接到信息建议她再加一些钱就可以将现有保单“升级”为保险期更长、保额更高的保单。察觉不对之后,赵女士停止了汇款。“好在只损失了几百元,花钱买教训吧!”
  武汉某寿险公司销售部门经理告诉媒体人,凡是冒充保险公司以免费赠险为名进行诈骗的,通常也会注册一个相应的网站以打消消费者疑虑。市民在接到任何免费赠险电话之后应询问对方工号,然后致电相应保险公司官方客服查询是否确有此人,是否正在进行赠险活动。“既然是赠险,就不会向获赠者索取任何费用。”
  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主任刘璐告诉媒体人,险企免费赠险属于正常促销手段,不涉嫌违规。但是对于向消费者赠送返还型意外险、保费高昂的寿险以及财产险的,则涉嫌不正当竞争,未来将依据保监会正式确定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和规范。

  保监会拟出台相关规范
  媒体人昨日从中国保监会官网看到,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能赠送财产保险。所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只能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间不能超过1年;不能赠送返还型意外伤害保险和任何形式财产险。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净保费不能超过100元。
  媒体人了解到,在监管层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个别保险公司以赠送保险为由,获得客户的身份信息,变相违规开展业务,这种行为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有序竞争。因此在《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规定,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加强对赠送保险行为的管控,赠送保险行为要经过总公司的批准,严禁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媒体人发现,《征求意见稿》同时还明确了“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人身保险,必须取得被保险人同意,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并且赠送的人身保险视同正常销售的保险产品进行管理,认真做好客户服务、保全和理赔工作,这也意味着获赠的保单与销售的同款保单享受同样的理赔标准。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免费保险实为险企促销,并非有利无害。为此,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所赠送保险净保费不得超过100元,保险期不得超过一年,且不得赠送返还型意外险和任何形式财产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