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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免费保险成销售敲门砖 保监会将套“紧箍咒”

更新时间:2017-08-26 07:55
  【摘要】当今社会,很多消费者都遭遇过保险公司的促销电话,不分时间、场合,令人防不胜防。为了规范市场,保险公司这种提供增值服务的举措将被保监会整顿,相关通知正在征求意见中。

  赠送免费保险成销售敲门砖
  “85后”海口陆先生在国庆节前夕通过微信获得了一份免费的意外险,条件是他关注了一家保险公司的“E服务”微信,即可免费领取了1份保额高达30万元、保障长达6个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前有保险公司客服向我免费赠送保险,只需要我提供身份证号即可。对于这样一份盛情,尽管对方声称这份保单非常适合我,又不需要任何成本,但我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所以拒绝了。这一次因为保险官方微信做活动,心里觉得挺靠谱。”陆先生说。
  据了解,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保险公司正在依托移动互联网平台免费赠送保险,已成为获取海量客户资源的一种新手段。保险公司的电销中心正在对收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筛选,其中赠送保险成为一块销售的敲门砖。
  海南保险业内人士介绍,近期,通过微信平台让用户“免费领取保险”的做法,则大有如火如荼之势。刷下微信、转发链接、玩个游戏,就能即时拿到几十万元甚至高达100万元保障的意外险或航空意外险,而且都是免费的,甚至还可以再转送给朋友。
  对于微信渠道的免费赠险,海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投保人还应特别注意两点。首先,要确定是否是从官方途径领取保险。投保人可拨打该保险公司专门的客服热线,核对保单的真实性。其次,应及时激活。对于接受了赠险的消费者,应及时进行激活操作,让保障生效,否则保险将白白浪费。

  赠送额不得超过100元
  调查发现,个别保险公司以赠送保险为由,获得客户的身份信息,变相违规开展业务。具体表现为不少市民在接受免费赠险后,会经常接到陌生的营销电话,疑似个人信息泄露。
  为规范保险市场,保监会近期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能赠送财产保险。所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只能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限不能超过1年;不能赠送返还型意外伤害保险和任何形式财产险。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净保费不能超过100元。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加强对赠送保险行为的管控,赠送保险行为要经过总公司的批准,严禁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这个规范的出台将给免费赠险加上紧箍咒,有利于规范免费赠险行为,让市民在享受优惠的同时,个人隐私等得到保护。”海南保险业内人士说。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赠送免费保险逐渐成为保险公司销售敲门砖。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将为保险“免费午餐”套上“紧箍咒”,免费保险的赠送额不得超过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