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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巨灾保险体系

更新时间:2017-08-28 11:23
  【摘要】在目前,我国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保障力度尚低,亟需建设巨灾保险体系。在上海举行的巨灾保险国际论坛上,再一次提出了推动巨灾保险的探索与实践。

  9月25日,由中国保险学会、上海市保险学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大西洋再保险公司联合主办的“新国十条”宣传暨巨灾保险国际论坛在上海举行。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在会上表示,发展巨灾保险是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巨灾保险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的基础上,保险行业应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体系

  今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印发,对“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提出要求,指出“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魏迎宁在讲话中指出,发展巨灾保险是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灾害补偿机制的有效途径,更是提高巨灾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巨灾保险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国巨灾保险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保险业在应对巨灾方面的作用还没有有效发挥。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巨灾保险发展的宝贵经验,立足国情、开拓创新,建立健全我国特色的巨灾保险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巨灾保险立法,提高巨灾保险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从单一灾害着手循序渐进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建立规范的巨灾保险数据库,研究开发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巨灾保险产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兴明指出,上海市在贯彻“新国十条”中“视野要大、起点要高、角度要新、基础要厚”,要结合上海特点,配合保险监管部门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制度工作,鼓励政府部门充分运用保险机制。日前,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暂行办法》,并指导相关机构开展了气象指数农业保险的创新实践,“上海市水灾风险地图”项目正式投入试运行。上海要在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先行先试,包括在保监会的指导下尽快建立保险交易所、成为税延型养老保险第一批试点的城市、积极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试点工作,以及借力上海自贸区进一步拓展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等。

  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表示,上海保险业要抓住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推动上海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来自保险监管部门、国内外保险机构、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在论坛的主旨演讲部分,海南保监局局长王小平结合近期海南发生的台风巨灾,对建立相应的巨灾保险制度进行了深入剖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和、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森分别就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路径选择和我国巨灾保险的风险分散与实践作精彩分享。复旦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许闲,美国大西洋再保险公司Robert Baldrey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的专家分别对美国、日本等国家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如美国区域性巨灾保险机制、美国巨灾债券运行机制、日本地震保险制度等进行了分享和解读。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新国十条”宣传暨巨灾保险国际论坛在上海举行。此外,我国各方将协同推进,建立健全的中国特色巨灾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