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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资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5 19:02
  【摘要】这几年李太太及李先生一直依法缴费生育保险费用,现在李太太已临近临盆,但李先生一家对生育保险的待遇及申领不太了解。下面将详细介绍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所需的资料。

  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资料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相信您现在对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资料已经有所了解了。此外,为了全面保障孕妇的安全及健康,市民可以到正规保险公司咨询专门的保险产品,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