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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美满人生两全保险好不好?

更新时间:2017-08-28 14:13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保险产品日益丰富,而两全保险也受到更多人的关注。那么,华夏美满人生两全保险好不好呢?下面就为您详细讲解。

  华夏美满人生两全保险之基本简介
  产品简介:返还增值、稳健收益、专家理财、随心支取、超值保障、惊喜分红、期限灵活、优势组合;
  所属分类:理财保险、养老保险;
  购买渠道:中介代理渠道。

  华夏美满人生两全保险之产品特色
  返还增值、稳健收益、专家理财、随心支取;
  超值保障、惊喜分红、期限灵活、优势组合。

  华夏美满人生两全保险之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日)至60周岁(含60周岁);
  交费年期:一次交清、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间:20年、30年。

  华夏美满人生两全保险之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一、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四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合同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若您在投保时选择附加“华夏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在经受益人同意后,生存保险金将自动作为该附加万能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进入保险合同账户,具体事项以“华夏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约定的为准。
  三、若您在投保时未选择附加“华夏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且生存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被保险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2、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三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华夏美满人生两全保险具有返还增值、稳健收益等特点。此外,本文还为您介绍了华夏美满人生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等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