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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8 16:14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繁,这人们对于何时建立巨灾保险非常关注。据悉,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新国十条”)中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巨灾保险立法。

  就巨灾保险落地细节方面,王祖继表示,这次“新国十条”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作出了明确部署。巨灾保险制度的落地对保险业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着国家将保险纳入了灾害事故的防范、救助体系的制度安排,意义非常重大。

  业内人士曾对媒体人表示:“‘新国十条’中的一大创新点是在巨灾保险上的布局。”涉及巨灾保险的相关政策中,“新国十条”明确,要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此外,要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根据保监会对于巨灾保险制度的安排,巨灾保险制度的大体框架是,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王祖继进一步表示,“新国十条”作出明确部署之后,下一步保监会要会同各个部门继续地推动,首先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作为突破口,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第二,会同财政部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第三,要完成一些专项工作,比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的巨灾条款、费率的厘定,包括巨灾共保体的筹建等方面专题性研究。第四,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准备。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新国十条”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作出了明确部署,巨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国家来说有着重要意义。同时提出,要逐渐形成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