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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4-08-18 14:00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患上重大疾病的居民越来越多。为了给予居民更多的保障,河南省将从10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那么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会给患者带来什么益处呢?

  昨天,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相关负责人通报,根据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还可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目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向各地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督促实施。

  二次报销补偿比例分三档,最低为50%
  8月7日,71岁的黄女士出院了,因为炎性肠病而紧急住院的她,在医院内花了6.5万元,新农合报销后,她还自付了3.5万元。幸运的是,她赶上了我省即将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
  “全省的大病保险政策是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过,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说。
  以黄女士为例,经过核准,新农合报销后,她自付的3.5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3万元,届时,她的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为(3万元-1.5万元)×50%=7500元。
  再举一例,78岁的肺癌患者刘先生住院共花费40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自付20万元,经核查,20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15万元,那么,他的二次报销金额则为(5万元-1.5万元)×50%+5万元×55%+5万元×65%=7.75万元。
  此外,新农合大病报销只能报销“合规费用”,该费用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表示,今年10月1日起,河南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所以患者可以进行二次报销,这就极大的减轻了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