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02:11
【摘要】国家为了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缓解我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状,提出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那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是什么呢?报销范围有原来的21种病增加至22种,超出3000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还规定了5种情形不给予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如今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21种重大疾病提高为22类,大病患者的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照60%的比例给予救助,而其他疾病一年累计超过2万元的同样享受报销政策。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 比例给予救助。
除规定的22类大病外,年度累计费用很大的新农合参合农民符合政策的也可以享受大病报销。按规定,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也在报销范围之内。
5类情形不列入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包括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以及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慧择提示: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会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会进一步扩大,这意味着我国的医疗救助水平将会取得重大进步,参保人员也会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不用再为高额的看病费用感到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