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太平洋寿险积极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等工作

更新时间:2014-08-15 08:33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保险行业的发展,购买保险产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据报道,河北保监局积极出台了一些的新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近日,按照河北保监局《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培训管理和新单业务回访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保监寿险[2014]7号)要求,太平洋寿险河北分公司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培训管理和新单业务回访工作。

  公司将文件转发全辖,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四项落地措施。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学习。全辖各中心支公司、分公司各部室通过会议、培训、网络等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培训管理和新单业务回访有关问题的通知》,充分认识销售培训管理、新单业务电话回访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销售培训行为,强化销售行为监督,提高回访质量,提升业务品质。二是进一步加强销售培训管理。在销售培训工作中规范培训范畴、培训人员、培训行为和培训材料,强化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河北保监局《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培训管理和新单业务回访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三是认真做好新单业务回访。在投保人保单签收、电话回访不成功件处理等环节按照总、分公司相关新契约回访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及时处理回访问题件,电话回访中发现销售误导问题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销售人员以外的人员予以妥善处理,并及时转办业务品质管理和内控合规等相关部门,不得姑息或包庇,强化电话回访监督考核机制。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将销售培训管理和新单业务回访情况纳入对中心支公司日常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河北保监局通知要求、公司内控制度及有误导行为的机构和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严肃处理。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自河北保监局出台有关规范人身保险公司发展的《通知》以后,太平洋寿险积极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培训管理和新单业务。同时,《通知》的下发将有利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