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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旅游保险提供哪些保障

更新时间:2009-01-04 13:41
      出国旅游保险能提供的保障一是人身伤害保障,二是救助保障,三是财物损失保障。
  
  人身伤害保障类的保险分为两种。保险公司介绍说,一种是对被保人在境外遭遇意外导致死亡或残疾进行赔偿,另一种则是对被保人在境外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一般来说,前一种保险为主险形式出现,可单独购买;后一种保险以附加险形式出现,必须在购买主险的前提下才能购买。以太平洋人寿为例,王先生到英国旅游5天,投保“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千分之0.04的费率计算,60元的保费可以获得30万元的身故或残疾保障。在此基础上,王先生如希望加高保障,可购买“境外紧急门诊医疗险”,保费100多元。
  
  随着境外出游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不让投保人在海外遭到意外时求助无门,目前不少保险公司和国际救援组织合作推出了海外急难援助。“它将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助。出国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当你面临语言的障碍在陌生环境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因为不熟悉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有这种旅游救援保险保障,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救助。”保险公司周小姐说。
  
  财物损失保障类的保险则需要通过产险公司投保,如上文提到的赴马来西亚旅游团。这类保险根据险种条款,保险公司可对旅行中的个人行李财物的丢失损坏、行李延误、取消旅程、旅程延误、缩短旅程;因投保人个人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损或财物损失而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等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