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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境外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模式

更新时间:2017-08-28 15:39

       境外医疗保险制度是目前世界上应用得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境外医疗保险制度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已经形成了与各自经济发展和卫生事业相适应的特有模式。根据各国医疗服务提供方式和医疗保险费用渠道等因素,境外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社会保险模式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源地,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1883年,德国首次通过了国家疾病义务保险法,随后又制定了工业事故保险、老年人和长期残疾保险及失业保险等,至今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其特点是:社会健康保险体系与商业健康保险体系共存,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西欧和南欧的许多国家都长期坚持这种强制(义务)性的医疗保险。目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如荷兰、哥斯达黎加等。它为保障绝大多数居民享有健康的权利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德国,几乎人人参加义务医疗保险。保险金的征收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由职工和雇主各支付一半。保险金的再分配与参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多少无关,这体现了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投入,居民无论收入多少都能得到治疗,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参保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不支付保险费而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企业主、国家一起筹集保险金,体现了企业向家庭、资本家向工人的投入。在保险金的使用上,是由发病率低向发病率高的地区转移。低收入或失业者享受国家预算出资的福利性保险。如18岁以下无收入者以及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者,可免交某些项目的自付费用。

  德国的这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优点在于,调动了社会各方财力,保证了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不同人群提供了更多选择,医疗费用上涨的趋势得到了抑制,做到了社会收入再分配。

  商业保险模式美国卫生服务制度的私立性质决定了其商业医疗保险模式。许多医疗保险公司都是私营的,有单项保险和综合保险,名目众多,居民自愿参加,政府不干预,也不补贴。60%以上的医疗服务费用开支由居民直接支付,政府仅为特殊人群(退伍军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等)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因此,政府的经济负担很轻,没有全面的国家疾病保险制度。

  这种商业保险的特点是:参保自由,灵活多样。有钱买高档的,没钱买低档的,适合多层次需求。美国这种以自由医疗保险为主、按市场法则经营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制度,明显体现出贫富差距。因为它往往把需要投保的健康条件差、收入低的居民拒之门外,他们既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也得不到其它医疗补贴,因此这种保险模式公平性较差。同时,医疗费用的上涨导致医疗普及范围受限,医疗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全民保险模式加拿大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推行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与德国的传统模式相比要简化很多。这种全民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是:政府直接管理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即各省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税收和中央政府补贴筹集资金,各省和地区政府独立组织、运营省内医疗保险计划。保险内容覆盖所有必需的医疗服务,医药适当分离。住院保险和门诊保险方面,除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公众免费享受所有基本医疗保险。此外,还鼓励发展私营保险以及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凡非政府保险项目均可由雇主自由出资,其所属雇员均可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不过,加拿大公费医疗系统近年来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联邦政府和各级政府都在努力寻找可能的解决办法,如提供更多的财政拨款,让病人交纳一定费用,提倡私营医院与公费医疗系统进行竞争,以及进行机构改革,提高效率等。

  与加拿大以税收备用金为主的保险模式不同,英国医疗保险财源主要由国家提供,即政府通过税收提供免费服务(覆盖人口的87%)。但由于不能充分保证全体国民享有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因此有少部分人群(12%)还拥有一些特殊专科范围的私人保险。

  储蓄保险模式新加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全民保健储蓄计划,职工每月只需储蓄一小笔钱,即可保证将来患病时的费用。这种储蓄保险模式的特点是: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是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把个人消费的一部分以个人公积金的方式储蓄转化为保健基金。以个人责任为基础,政府分担部分费用。国家设立中央公积金,这部分上缴比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40%,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18.5%和21.5%。实施保健双全计划,即大病保险计划。新加坡这种保险模式是以保健储蓄为基础,在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又发挥社会共济、风险分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