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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证办理程序知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09:27
  【摘要】门诊医疗保险不仅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可以使区内的医疗机构改变动辄开大药方、开新药的用药习惯,学会更好地控制成本与提高服务质量。那么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参保人患病属上列46种病种范围需长期门诊治疗,且曾因该病种发生过住院治疗的(病情较重而未住院治疗者应由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出具诊断治疗证明),可向市医保中心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

  《门诊大病医疗证》申办手续: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慧择提示:办理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证可以使患者的医药费得到更高的报销,从而减少患者的经济损失。不过在办理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证的同时,建议消费者再投保一份商业保险,从而弥补社保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