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对的反复论证和修改,重疾新规正式发布,新规根据科学划分疾病等级,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并且在新规指导下发布的重疾险产品定价将更加科学,切实保障了用户的权益。下文看看重疾新规实施时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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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疾新规实施时间介绍
重疾新规于2020年11月5日正式发布,是保险公司设计重疾险产品的参考依据,并且重疾新规过渡期为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各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老定义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这也就意味着新老重疾险产品交替有88天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新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应当符合2020版定义的各项要求,那时用户投保的重疾险产品将符合新规要求,部分保障内容将迎来新变化,市民要详细了解,根据市面上现有的重疾险保障内容对比新规变化,确定是现在规划还是新规实施后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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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疾新规有哪些调整
1、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并对重症和轻症的赔付比例做差异化限定,轻症的赔付比例上限为保额30%。
科学分级适应了现在医疗科技的发展,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现在治疗费用低且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这样赔付更科学;并且也可规范重疾市场行为,维护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3、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
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具体介绍如下:
(1)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
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
(2)赔付条件更为合理
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用户的保障权益。
(3)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如在人体损伤标准相关内容上,对旧规范中“肢体机能完全丧失”的表述,修改为使用行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中“肌力”的相关表述,描述更权威,更统一,消除广大用户对于重疾定义在人体损伤标准方面与伤残标准描述不一致的困扰。
以上是对重疾新规实施时间的介绍,过渡期设置到2021年1月31日,这也意味着明年1月过后,重疾险产品都将需要按照新的定义和新的重疾发生率表设计,用户究竟何时投保要根据自身需求实时选择,并且要知晓市面上的重疾险一般都有等待期设定,建议趁早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