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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的朋友圈被一则“女子利用航班延误骗保300多万元”的新闻刷屏了。
来源:微博、微博ID“澎湃新闻”
新闻讲的是一位南京的李女士利用亲朋好友的身份信息,
从2015年至今多次购买航空延误险,
其中有900多次延误获得了保险理赔,共计盈利300万元。
保险公司在梳理航班赔付情况时,发现同一批人经常理赔航班延误险,
觉得有问题,便报警了。
在今年4月29日,李女士便被南京警方以涉嫌保险诈骗罪为由刑事拘留。
这本来是一个比较常规的法制宣传节目,却在网上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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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在这起案件中,李女士是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的。
她首先在网上精心挑选延误率较高的航班,然后再去查询该趟航程中是否有极端天气。
如果找到了存在较大延误概率的航班,
她便会用亲友的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并大量投保航空延误险。
随后,李女士便密切关注航班动态。
来源:pexels
如果航班不延误,就会在起飞前把票退了减少损失。
要是如她所料,航班延误了,李女士便会向保险公司索赔,
正是通过这种方式,短短几年,李女士便获利300多万。
所以,李女士是否构成犯罪?这种行为是骗保还是合理利用规则?
网络上也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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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媒体的报道中,
警方认为李女士在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
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被保险对象,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
所以客观上存在刑法评价中的保险诈骗行为。
但也有不少律师表示,
李女士的行为即使有不当的地方,但也不构成犯罪。
来源:微博、微博ID“深蓝财经”
根据保险诈骗罪的概念,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
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
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但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并没有虚构保险标的。
我们可以把保险标的简单理解为“保险对象”,
航空延误险的保险标的是航班延误造成的被保险人损失,
从这个角度看,每一张保单的背后都有明确且具体的人,并不存在虚构的保险标的。
此外,李女士同样没有虚构保险事故,
航班延误是客观事实,李女士不可能虚构,这点不难理解。
所以,这个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还是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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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专业出身,
但对于这个案子,我也想谈谈我的看法。
确实,李女士购买航班延误险动机不纯,
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买航班延误险,本身就是抱着游戏的心态玩玩而已。
来源:pexels
没人真指望延误险赔的那点钱,能补偿自己什么损失。
而这起案件中的李女士,对航班延误险非常熟悉。
最重要的一点是,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保险公司默认的框架下投保的。
更何况,航班信息和天气信息都是公开数据,
除了天气之外,航班是否延误与很多因素都有关,并非李女士可以控制。
李女士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也不确定航班就能一定延误。
如果航班不延误,那她自己也有损失。
这部分损失也都成了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的利润。
当事人所能做的,也只是尽量收集信息去做出判断,
从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决策,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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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有规则漏洞的存在,就一定有人会去钻。
苛求人们不去利用规则谋利,既不现实,也违反人性。
来源:pexels
保险公司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补上这一规则漏洞才对。
漏洞放着不管,不会消失,只会越来越大。
据我所知,李女士并不是第一个因“航班延误险”纳入定罪范围的人,
此前就有媒体爆出南京某企业高管汤某,
通过网购他人身份信息,疯狂购买机票和延误险,半年累计骗保707笔、共14万余元的案例。
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看到这类行为,
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在保险条款、投保规则、理赔程序上改进一下。
来源:pexels
把“游戏规则”安排得明明白白。
当然,保司之所以迟迟未改进,可能还是出于成本收益上的考量。
如果保险条款和投保规则都改进了,
那普通人投保航空延误险的限制就多,投保的人就会减少,保险公司就要少挣钱。
但我也提醒一下,
如果任由这类事件不断发生,
最终引发舆论争议,保司不仅遭受了骂名,这个品牌声誉的损失绝对更大。
在这个案件中,无论最后当事人是不是以保险诈骗定罪,
保司的航班延误险存在规则漏洞都是毋庸置疑的,
苛求人们不去利用规则谋利,是道德的荆棘打到别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