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保障内容遵循2007年推出的重疾规范,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医疗科技的发展,亟待加以修订和完善。因此时隔13年之后,重疾险新定义终于出台,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定义标准更加准确规范,从而避免理赔争议。下文看看重疾险新定义什么时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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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疾险新定义什么时候出台
11月5日,中国保险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了重疾险新定义,新定义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过渡期定为2021年1月31日。过渡期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可选择旧规范,而过渡期结束后,保险公司应按要求使用新规范。
在新旧规范的过渡期间,保险公司需要加强销售管理,另外投保者也要慎重考虑,确定好自己是选择旧规范的重疾险还是新规范的重疾险,因为相关内容有所调整,因此在过渡期内作出决定,过渡期结束后保险公司销售的重疾险都将满足新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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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疾险新定义修订内容有哪些调整
1、扩大疾病保障范围
重疾险新定义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有25种重疾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因此重疾险新定义增加了3种重疾和3种轻症。
2、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甲状腺癌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明确把“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划分为轻症。甲状腺癌一般治疗费用在5万元左右,分级进行赔付,更加符合现在医学的发展理念,科学划分疾病等级,使赔付更加合理。
如用户介意甲状腺癌的分级赔付,则可在过渡期间投保一份旧规范下的重疾险产品,这样被保险人若罹患甲状腺癌,按照重疾进行赔付。
3、轻症赔付比例上限30%
重疾险新定义对于必保的3种轻症,也就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规定了赔付比例上限,不得超过重疾保额的30%。而保险公司自行新增新规范外的轻度疾病,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自行合理设定,不受赔付比例的限制。
4、完善优化部分疾病
重疾险新定义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
并且还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例如,按照旧规范,“心脏瓣膜手术”的赔付必须有“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重疾险新定义取消了“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用户的保障权益。
以上是对重疾险新定义什么时候出台的介绍,于2020年11月5日正式发布,过渡期定为2021年1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重疾险需满足新规要求;另外重疾险新定义修订内容包括新增疾病种类、甲状腺癌分级赔付以及完善优化部分疾病等,投保者要仔细斟酌,规划一份适合自己的重疾险,为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