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参保人员存在山东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具体规定予以报销,但不要忘记提供住院审批单、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等资料。
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山东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可在出院时到住院处联网报销。住院费用先由医保处进行微机联网审核,符合规定的费用再按比例报销,参保人只需在住院处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的费用即可,结算单据不再报销。经审批同意转诊到外地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及在选定定点医院住院的异地安置人员,由本人垫付住院费用,然后提供以下材料:
1、经医保处盖章同意的住院审批单
2、住院发票
3、住院病历复印件
4、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含用药、检查治疗的详细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