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积金贷款

  相关政策
  宝鸡市从2015年5月起已经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以前的30%降至20%;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宝鸡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后的5年;关于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1至5年(含5年)的,利率调整至2.75%,贷款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利率调至3.25%。

  贷款流程
  1、贷前咨询:宝鸡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咨询并领取相关表单。
  2、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备齐相关材料,一起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宝鸡公积金贷款申请。
  3、贷款审查与合同签订: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查程序,通过贷款审批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不准予贷款的,由管理中心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理抵押担保:贷款抵押担保手续由房屋开发商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时间长短视开发商办理速度。
  5、贷款发放: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管理中心自接到抵押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6、履约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归还当月应还款金额,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7、结清贷款:由受托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还清证明,借款人再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撤销抵押担保等手续,领回抵、质押物,借款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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