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在2015年8月18日出台了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政策,这不仅可以提高健康险在人群的覆盖率,而且还可以释放社会购买力。
2015年8月18日,中国保监会已经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较今年6月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有诸多调整,主要体现在:对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规定更统一,对参与该类产品经营的机构放宽门槛。
但此前争议较大的“
带病投保”,暂行办法进行了保留,但表示“对首次带病投保的,可以适当降低保险金额。”
多位人身险公司人士表示,产品经营定位是大病保险的补充,保本微利。但对经营该险种的信息系统、人才储备、资金管理、展业资源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中小公司经营压力较大。
“这个最终稿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了很大改变,也听取了行业很多建议,监管边界清晰,产品要求更加简单化:不设免赔额、自付10%、年度保额20万等指标,也更考验公司的管理能力。”一位深喑健康险的人士表示。
“尽管带病投保降低了逆选择的防范性,但前期试点地区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试点范围主要针对纳税人群,这部分主体健康程度相对较高。而产品的差异化竞争可以在保障范围上体现,也非一味关注免赔额。一年后该暂行办法还会针对试点运营评估结果做适当调整,中小公司未必就没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