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卖房

  委托卖房是指房屋产权人因出差在异地、长期在异地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房屋出售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那么,市民该如何办理委托卖房手续呢?下面就针对这个问题做简要介绍。

  委托卖房手续一
  一种情况是一个产权人委托另外的产权人或非产权人办理该手续,这种情况多数是该产权人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出差在异地,或在国外工作。这种情况,该产权人可以在他当地一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必须在公证处办理才有法律效力,办理时须出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在公证上要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出售房屋的详细地址,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方才有效。

  委托卖房手续二
  另一种情况是产权共有人共同委托第三者办理售房的全部手续,这种情况须要产权共有人全部及受托人一起在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产权共有人须带上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带上身份证即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注明上一种情况要求注明之外还要注明该产权人系夫妻关系。公证书办理完后受托人持公证书、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受托人自己身份证原件,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在房屋所属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委托卖房所需办理的手续主要就是上述两种,专家提醒市民,在委托他人代为卖房时,需与委托方签订卖房授权委托书,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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