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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产销分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更新时间:2017-08-25 21:45

  【摘要】为了能够促进保险业健康、快速地发展,保监会正在开展一项史无前例的清理整顿行动。虽然保监会一直鼓励市场的模式创新,但对于行业最难啃的骨头-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始终没有突破,对于产销分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从四月份开始,保监会将对全国保险中介机构进行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违法违规行为,肃清市场秩序,并希望在此基础上深化改革、建章立制。这场将持续一年的“整风运动”才刚刚开始,就已经有数家保险中介机构收到罚单。然而,这场轰轰烈烈的行业整顿是否能够荡涤行业陋习,从此建立新秩序,市场并不乐观。

  产销分离不容易
  “年年违规,年年处罚”,在中介业务治理上,监管层和市场之间的“猫捉老鼠”游戏一年年上演,却始终没有大结局。倘若细数每年中介业务的检查重点,就可以看得出一些端倪:尽管矛头指向中介机构,但是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微妙关系才是中介业务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
  丘斌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举例来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考核压力很大,最典型的合作方式就是把中介的保费计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业绩,然后再通过费用等等手段补偿中介机构,于是某些中介就成为保险分支机构的下线。”
  以保险公司最为常见的违规行为-非法套取费用为例,保险公司通过将直销业务虚挂中介渠道、编制虚假营销人力、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利用保险中介机构通过虚挂应收保费、虚开中介发票、虚假批改或注销保单、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费用都是靠保险中介来完成的。
  为了斩断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之间的暗箱操作,保监会也绞尽脑汁,比如通过技术手段,利用IT技术处理和发送信息,取代传统手工操作,见费出单等等。但是似乎收效甚微。“很多技术手段是只有在进入业务系统以后,才能控制违规行为,但是在系统之前的问题是无法控制的。”丘斌斌认为。
  除了技术手段,保监会在保险中介的“十二五”规划中还提出了大力发展新兴渠道和实力渠道的竞争,包括全面放开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资格;引导现有的银行、车行和其他兼业保险销售代理机构成立专业代理公司;引导保险公司设立专业销售公司,鼓励保险中介的兼并重组,成立大型保险中介集团等等,逐步实现营销员渠道的分化和转型,从而实现保险行业真正的“产销分离”。
  然而,保监会的一系列举动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取得显著效果。以保险公司专属代理机构为例,2011年开始,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成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之后信泰人寿成为首家吃螃蟹的公司,出资2000万成立全资保险代理销售公司-浙江联创保险销售公司。在筹备之初,信泰人寿公关部负责人告诉媒体:“专属销售公司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低成本扩张,更加快速而高效地占领市场,也能实现与母公司和兄弟公司间的资源共享,同时有保险企业做坚强后盾,代理公司信誉度更高,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随后,先后有十几家保险公司成立自己的专属保险销售公司。但除了少数表现尚可外,绝大多数公司的业务少得可怜。这一波专属代理销售模式创新似乎并没有突破2004年那次新华人寿、民生人寿的尝试。
  一方面招徕营销人员的成本逐步攀升,另一方面保险营销员的待遇普遍很低,没有基本保障导致流失率居高不下,保险营销传统的人海战术逐渐失去优势,但是国内保险公司却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替代战略。
  不过,此前由人保寿险和美国国际集团(AIG)共同发起创建的全国性保险销售服务中介机构-中美国际保险销售服务公司成立,或将给行业模式的改变带来一丝希望。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只有彻底颠覆体制的改革才是根本性的改革,小修小补的渐进性改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