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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信托投资行为 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更新时间:2014-04-27 09:46

  【摘要】在近几年,信托资产得到飞快发展,一度成为资本市场中的新宠。然而在信托业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于是保监会发布相关文件规范信托资产的市场秩序。

  近日,保监会起草《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投资信托产品行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征求意见稿其实是对之前保监会所发91号文中有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了一些更明确的要求,基本投向、30万元净资产门槛和原来一样,只是从防范风险的角度管得更细了。”一保险资管公司资产组合管理部总经理表示。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特别警示了保险资金投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要求投资后15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未直接投向具体基础资产,存在两层或多层嵌套;基础资产涉及的不动产等项目不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地域,且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级;基础资产所属融资主体为县级政府融资平台,且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级;信托公司或基础资产所属融资主体与保险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受益权;其他情形。

  慧择提示:保监会规范信托资产市场秩序后,很多保险公司表示信托计划的投入不会发生大的改变,但是将会谨慎对待信托资产,时刻防范信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