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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增病种 患者可按住院费进行报销

更新时间:2017-08-28 10:56

  【摘要】为了让更多的患者有钱治病,昆明市医保机构做了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增加医保险种、扩大医保范围。从此以后,患病的参保者可以报销住院费。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的文件通知,将血友病增加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阿尔茨海默病等7个病种增加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调整后,将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水平,更好地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患“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需求,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新增后,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包含了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6种。职工医保参保人患以上疾病产生的门诊医疗费按住院费进行报销,平均报销比例为80%左右,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25.9万元。

  慧择提示:昆明市医保范围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让更多的患者家庭看到了希望。与此同时,也体现出昆明市医保机构的人文主义关怀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