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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募集资金 分类调整投资资产认可比例

更新时间:2017-08-28 09:54

  【摘要】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保监会重点关注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五种情形,要求应于投资后15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

  险资投资信托计划规模的迅猛增长是《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21世纪经济报道从权威人士处获悉,2012年底纳入投资范围到2013年底,42家保险机构投资了信托产品,规模达到1443亿,占行业总投资资产的1.9%。针对保信合作创新产品“娱乐宝”,保监会内部人士称,从保险资金运用角度并不存在违规之处,但会对该类创新业务“跟踪关注”,审慎防范风险。

  分类调整投资资产认可比例
  这包括,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未直接投向具体基础资产,存在两层或多层嵌套;基础资产涉及的不动产等项目不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地域,且融资主体或担保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级;基础资产所属融资主体为县级政府融资平台,且融资主体或担保主体信用低于AAA极;信托公司或基础资产所属融资主体与保险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受益权等。
  “这些情形都是相对来说风险偏高一些的投资行为,还有衍生出来的一些独特保信合作模式。”保险机构投资人士透露,比如类似银信合作的通道模式等。
  针对这些情形,保监会采取的监管手段是:根据外部评级结果和行业内部评估结果,要求保险机构调整投资资产的认可价值或指定该项投资资产的认可比例,从而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发挥监管效力。
  “比如,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信用等级AAA以上级别的产品,资产认可比例为95%;AA级到AAA级,认可比例为90%;A级到AA级,认可比例为85%,A级的认可比例为80%。”权威人士解释。
  保监会认为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外部信用评级风险揭示不充分的,可指示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即将成立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对其进行业内评估。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保监会重点关注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五种情形,要求应于投资后15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