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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个人名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5:19

  【摘要】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会面临养老问题,养老问题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海口社保局近日发出通知: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个人名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近日,有许多市民向海口市社保局咨询,领取失业金期间可否以个人名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笔者采访了解到,已到海口市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大同一横路海口市社保局或四个区的社保经办所,办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手续。

  海口市民郑女士反映,自去年至今,她已领取失业金8个多月,工作一直不好找,她很担心到了退休年龄,因为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而影响了养老金的领取,“我今年已经48岁了,目前只缴了12年养老保险。”对此,笔者从海口市社保局参保登记科了解到,为保障更多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自2012年底起,该局对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标准,开通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慧择提示:海口社保局的社会保险政策相对比较灵活,从而保障了更多市民的社会保险利益,体现了海口社保局的人文主义关怀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