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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布新的医保消息

更新时间:2014-04-18 15:23

  【摘要】近日广东江门市发布新消息称,在江门就读的港澳户籍学生、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学校参加医保并与本地居民一样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

  针对日前有市民反映,在江门本地就读的港澳户籍学生及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是否在江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昨日市社保局负责人向市民解答,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即非本地居民户籍但在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或幼儿园、托儿所儿童)及港澳户籍学生都可参加江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与本地居民一样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

  对于缴费标准和待遇,市社保局负责人表示,缴费标准与江门城乡居民统一缴费标准一样。据了解,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缴费标准为70元/年,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特定病种门诊、住院和大病保险四项医保待遇。

  慧择提示:此消息的发布表示江门市政府关爱程度高,社会共济能力强,为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有效缓解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