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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保缴费标准改革

更新时间:2015-11-18 09:22

  【摘要】江门市素有“中国第一侨乡”、“中国曲艺之乡”等美誉,近日江门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开展,据此,2016年城乡医保缴费标准划分为十档,居民可自愿选择参保。

  城乡医保基金住院最高支付8成
  据悉,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城乡医保基金住院支付比例为: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为40%。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以上的,在上述支付比例上增加5个百分点。另外,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为150元,城乡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5%。城乡居保待遇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各市、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外,江门还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所属成员的参保人给予补助,补助数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但不得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本次城乡医保参保对象包括: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以及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包括非本地居民户籍但在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或幼儿园、托儿所儿童,以及在本市参保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城乡居保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医保范围扩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城乡医保、城乡居保参保人继续参保的,统一应用社会保障卡(下称社保卡)由银行代扣代缴保费,参保人应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社保卡扣费账户。对于参保人尚未领取社保卡以及应用社保卡扣缴渠道尚未畅通等的,仍按原渠道在参保人缴费帐户扣费。新参保人(包括中途参保人、新生儿、新入学学生等)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或银行缴费存折(卡)等资料,到基层服务机构或代办银行网点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农村居民新参保人也可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本次将新生儿符合参加医保的范围扩大至在江门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父亲或母亲)子女。

  慧择提示:所以由此可以看出,城乡医保和城乡居参保人员若想变更的话,信息系统将自动为您扣缴,不变更则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此外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