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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偿付能力下降 多家险企开启增资计划

更新时间:2017-08-26 07:11

  【摘要】去年上市险企年报公布,总体可以看出上市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偿付能力充足率作为保险公司的核心指标,在保险公司理赔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于是多家险企开启增资计划,来进行补充偿付资金。

  作为保险公司的核心指标,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备受关注。上市险企2013年年报显示,除人保集团、人保健康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水平(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00%至150%之间),其余5家公司均处于偿付能力充足Ⅱ类水平(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之上,但较2012年,大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而此前年年攀升的次级债发债规模在2013年开始放缓。

  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下降
  上市险企年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在A股市场上市的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相较2012年底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而H股上市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则下降至Ⅰ类水平,仅太平人寿、太平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小幅上升。
  年报显示,中国人寿201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6%,2012年为236%,充足率变动主要受当期综合收益、上年度股息分配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中国平安201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4.4%,较2012年的185.6%下降11.2个百分点;平安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是171.9%,平安产险偿付能力充足率是167.1%,较2012年分别下降18.7个和11.3个百分点。
  中国太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3%,较2012年的312%下降了29个百分点,但依然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太平洋寿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1%,太平洋产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2%,分别较2012年下降了20个和26个百分点。
  新华保险2013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69.66%,较2012年的192.56%下降了22.9个百分点。年报显示,变动原因为当期盈利变化,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结构变化,保险业务增长,监管政策变化。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H股上市年报披露,截至2013年底,人保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较2012年下降4个百分点。其中,人保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0%,较2012年上升5个百分点;人保寿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2%,较2012年上升72个百分点;人保健康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6%,较2012年下降46个百分点。
  截至2013年底,太平人寿和太平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66%,分别较2012年微增2个和3个百分点。

  险企次级债发债规模缩减
  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开的数据,2013年,保监会共批复人保集团、民生人寿、天平保险、太平财产、人保寿险、长城人寿以及生命人寿7家险企发行次级债,累计达292.53亿元。而2012年,保监会共审批通过10家险企、规模达731亿元的次级债。
  2013年3月,保监会对保险集团公司放开次级债募集资格之后,人保集团在4月就获批发行次级债,额度高达160亿元,是第一家完成次级债发行的保险集团。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2013年险企发行次级债步伐放缓,并不是因为保险公司找到更好的融资方式,而是因为保险公司次级债本息合计基本都接近可发行的上限。此外,由于债市行情,随着利率的不断上涨,保险资金发行次级债的成本上升。
  根据《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申请募集次级债,募集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上年度末险企净资产的50%。

  多家险企启动增资发债计划
  若保险公司处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水平,保监会将要求该类公司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人保健康的偿付能力只有116%,已接近偿付能力充足Ⅰ类水平红线。据悉,人保集团在今年3月20日启动了对人保健康的增资程序,16亿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变更为64.49亿元。
  此外,2014年1月,保监会认可太平人寿的38亿元增资,增资完成后,太平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将达到205%。
  随着保监会松绑险企投资渠道,并放开多种融资工具。一位证券公司分析师表示,这些配套措施的实施有望给保险业带来更多灵活性,满足保险业可持续发展需要,不过,目前来看,发行次级债仍然是保险业常规的资本补充途径。
  1月14日,保监会发布了对平安人寿募集80亿元次级债的申请批复,使平安人寿成为今年第一家获批发行次级债的险企。2月19日,保监会正式批复中国太保旗下的太平洋产险发行不超过40亿元、10年期的次级债。2月20日,保监会批复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募集规模不超过8亿元的次级债。
  新华保险2013年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9.66%,离150%的指标不远,新华保险总精算师龚兴峰曾表示:“比率确实下降比较多。为此,今年3月26日,新华保险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2014年定向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务,期限为5年以上,债务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募集资金用于提高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业内人士表示, 随着保险投资渠道的全面放开,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将进入稳定增长期,偿付能力将不再出现“大起大落”。次级债新规实施之后,将令保险集团在筹集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方面拥有更大灵活性。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偿付能力充足率作为保险公司的核心指标,在保险公司理赔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于是多家险企开启增资计划,来进行补充偿付资金。更多最新保险资讯,尽在慧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