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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制”监管更高效

更新时间:2014-04-11 08:39

  【摘要】在保险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随之增多,为了对保险行业进行有效监管,保监会加强了对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监管力度,推出了“打分制监管办法,保证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保监会在清明节前短短一周内连续两次向保险机构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在力推保险资金运用推行“打分制”的基础上,最新的《征求意见》将加减分条款简化,并拟建资金运用与内控监管档案。

  《征求意见》显示,保监会拟对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采取评分制,基础分为100分,根据保险机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最终根据评分对险企进行分类(ABCD四类),A类(即95分及以上)保险机构可以申请创新业务试点,而C、D两类机构则纳入重点监管,监管可能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

  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仍维持12个减分项不变,但扣分力度更大,最高单次扣分由此前的10分提高至20分。此外,在加分条款的表述中也更加简洁明了。

  慧择提示:“打分制”监管方法高效并且操作性强。专家指出,调整后的《征求意见》由于条款更加明晰了,在实际操作时更易操作,对保险公司可实现动态监管,建立起监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