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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险出台 看病有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7 04:17

  【摘要】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产品也层出不穷,不断更新,比如大家最熟悉的养老保险和时下流行的娱乐宝。但是现在市场上却惟独缺少了大病险,这让不少人在患病考虑是否治疗时增加了不少担忧。

  媒体人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于今年4月份正式运行。对于201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居民大病医疗费用,也将给予补偿。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至商业保险机构。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2元。在参保人待遇保障方面,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的数额分段给予补偿,即居民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负担合规部分二次报销。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具体补偿标准与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通过谈判确定。

  对原新农合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2014年单独进行补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自2015年起,居民大病保险不再执行20类重大疾病补偿政策,统一按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

  慧择提示:大病险的正式推出,将给很多因患病治疗而承担巨大经济压力的人士提供了经济补偿,确保患病人士能够看得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