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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保监分局四创新 力保保险消费者权益

更新时间:2017-08-26 00:21

  【摘要】虽然保险市场不断地发展,但是发展的背后难免会出现一些保险消费者被侵权行为,如何规范保险市场,保障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呢?

  随后,苏州保监分局、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社会监督员召开了座谈会,苏州保监分局副局长黄庆介绍了2013年苏州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和过去一年苏州保监分局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相关工作。

  媒体获悉,苏州保监分局在四个方面创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思路。

  首先,加快制度机制等基础建设,推进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在江苏省率先推出五项举措:开展夜间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现场测评;建立轻微事故怠于理赔受害方求偿机制;建立小额人伤事故快赔快处机制;建立银行邮政代理渠道神秘人巡查制度;搭建苏州市保险业电话营销禁拨号码登记平台等。

  其次,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江苏省首创在基层交警队设立保险理赔咨询室,聘请公估机构进行事故理赔纠纷调处;与物价部门共同开展保险毁损财物价格鉴证;深化与法院等部门共建的四方联动诉前调处机制。

  再次,提高信访办理质量,理顺了与协会的合同纠纷投诉对接处理流程,全年分局共收到信访件477件,正式受理229件,通过对接机制办理125件合同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

  最后,促进保险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第三年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评出苏州保险业“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和 “文明服务标兵窗口”。调查数据显示,苏州保险消费者对保险行业满意度超过85%,苏州人身保险销售服务满意度达96.59%。

  在场的社会监督员充分肯定苏州保监分局近年来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同时也积极献言献策,保险业作为服务行业,应突出“优质服务”这一竞争核心,从行业价值、企业文化和从业人员素质各方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民生行业,应突出“便捷高效”这一发展方向,在承保、定损、核算、理赔等环节合理合法地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作为诚信行业,应突出诚实守信这一核心价值,建立全面的行业诚信体系,提升保险消费者、行业从业人员及其他参与方的诚信意识和水平。

  据悉,苏州保监分局于2012年聘任首批40名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3年来,社会监督员积极参加了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现场测评和苏州保险业“文明服务窗口”评比等各项活动,并向苏州保监分局提交各类意见建议100余条,有力促进了苏州保险业健康发展。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苏州保监分局在四个方面创新,确实能为保险消费者带来实惠,更多保险新闻资讯,尽在慧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