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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四大争议亟待解决

更新时间:2014-03-29 16:00

  【摘要】“以房养老”保险一提出后就引来社会各界的争议,很多人并不看好,“以房养老”保险当前压力重重,当前社会上关于“以房养老”保险的四大争议急需解决。

  争议一,商业机构主导
  从目前来看,以房养老的积极倡导者,基本都是市场机构,比如保险、银行等。要是养老金、社保主导也就算了,保险、银行等都是商业机构,说白了主要还是为了赚钱而来,那一切规则的目的就很明确,就是如何把这部分人的“房子”变成另一块“唐僧肉”。

  争议二,房屋永远增值
  尽管长远不敢说,但上述城市的房价,目前已经是黑云压顶,下跌的概率明显要大于上涨。而从目前的试点方案来看,以房养老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房价的永远上涨,否则这个保险产品几乎无法推出。

  争议三,参与门槛过高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业务试点是有总量限制的。该《征求意见稿》要求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部分。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争议四,反悔权仅仅15天
  为了充分保护客户的“反悔权”,征求意见特别提出该产品的“犹豫期不得短于15个自然日”,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有所增加。但是,15天的反悔期,真的会够吗?还是要给客户留有更大余地。

  此外,中国人自古就有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房屋所有人只拥有70年(商用50年)的房屋居住权,以及如何为参与保险的房屋估值定价等,都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关于“以房养老”保险的争议主要体现在商业机构主导、房屋永远增值、参与门槛过高、反悔权仅仅15天这四方面,“以房养老”保险前途是光明的,但是道路是曲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