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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的养老金制度的共同之处

更新时间:2014-03-17 09:25

  【摘要】同作为东亚国家,日本和韩国的养老模式与我国的存在共通之处,也都采用了“基础养老金+职业养老金+个人自愿参加的养老金计划”模式。

  (1)中日韩养老金都带有生产主义福利模式特征。社会政策中的“生产主义”是指一种发展战略和社会政策制订的导向,即试图通过快速的经济增长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增进社会福利,而不是把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公平分配作为首要政策目标。二战之后的日本、朝鲜战争之后的韩国和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都强力干预经济增长,将大量经济社会资源用于经济增长而非社会福利,社会福利开支明显滞后于经济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

  (2)三国公共养老金既有与收入无关的基础养老金层次,又带有与职业及收入关联的俾斯麦风格。日本先后创立了针对民间工薪族的厚生年金、针对中央政府公务员的共济年金以及一系列针对各行业职员的养老互助会,这些职业年金都与收入关联。韩国早期也分别建立了公务员养老金、军人养老金和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1988年建立国民年金制度后,公务员养老金、军人养老金和私立学校教育年金养老金等与收入关联的职业年金仍然独立于国民年金而存在。中国公共养老金制度也具有混合特征,城镇社会统筹账户与收入关联较小,个人账户则直接与收入相连,而农村基础养老金与收入无关,个人账户则直接与农民收入联系。

  (3)中日韩养老金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的混合养老金模式。日本、韩国国民年金体系、中国城镇基础养老金社会统筹以及农村基础养老金采用现收现付制模式,而日本、韩国收入关联职业年金,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实行资金积累制。目前日本和韩国公共养老金基金已经位列世界四大养老金基金,基金积累规模非常庞大。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中日韩的养老金制度在模式特征、层次、风格等方面存在相同之处,三个国家之间彼此可以相互借鉴,寻求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