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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指出:2014将深化社保改革 以民生为主

更新时间:2017-08-28 05:39
  【摘要】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了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重要部署,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中有关2014年重点工作的部分,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均有重要部署。报告指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是要以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以调整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在“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这一项中,报告指出: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在“以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这一项中,报告指出:产业结构调整要依靠改革,进退并举。进,要更加积极有为。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建设,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保险、商务、科技等服务业。

  在“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建设”这一项中,报告指出:要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巩固全民基本医保,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0个县,覆盖农村5亿人口。

  在“统筹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这一项中,报告指出:社保是民生之基。重点是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为人们创业奋斗解除后顾之忧。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联动机制。发展老龄事业,保障妇女权益,关心青少年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家庭保障,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残疾预防,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

  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回顾了2013年民生保障领域的发展成果。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推进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3.1%和17.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60万套,基本建成540万套,上千万住房困难群众乔迁新居。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保总体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人均280元。基本药物制度覆盖80%以上村卫生室。28个省份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启动疾病应急救助试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免费孕前检查使600万个家庭受益。

  慧择提示:在民生工程建设中,国家将会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