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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4-03-02 09:03
  【摘要】针对市民比较关注的养老保障问题,近期,重庆市相关部门退出了应对举措,结合日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得到不断的完善。

  我市参保人数达1123万
  我市从2009年5月起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在试点之初就将广大农村居民、城镇无养老保障老年人员和部分低收入人员纳入进行统筹考虑,建立了城市和农村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11年4月实现全覆盖。对60岁以上老年人,既可执行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国家规定,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缴费,缴费部分另外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截至2013年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123万,参保率近94%,每月有近351万老龄人员领取不低于80元的基础养老金,人均待遇86元/月。

  我市现有个人缴费档次5档
  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在个人缴费上,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在原有的100元至1000元10档的基础上,增设了1500元、2000元2个档次。规定地方政府对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我市在制度建立之时,根据实际情况,对16周岁至59周岁人员,拉大了年缴费档次差距,设立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缴费标准。也就是说,参保居民如果没有个人缴费,到60岁后只能领取每月基础养老金,如果选择相应的档次缴费,则可每月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档次越高领取的金额越多。

  调整激励政策鼓励多缴多得
  为鼓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我市现在16周岁至59周岁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会在其个人账户中每年再补贴30元;而对选择一次性缴费的60岁以上老年人,政府会根据其缴费年限,为其代缴每年30元的养老保险费。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重庆市财政局发布消息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结合重庆市当下的养老保险落实情况,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增设多种缴费档次、缴费方式和时长来不断完善市民的养老保障。除此以外,还建议广大民众最好为自己搭配购买一份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进而提高自己的老年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