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导游证年审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4-03-01 18:10
  【摘要】导游证年审,是国家为了规范旅游秩序的一种策略。没通过年审的导游就不能继续从事导游活动,导游证也将作废,简单的说就是淘汰不好的导游,提升导游整体质量。那么,导游证年审近年来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旅游保险上慧择网!在线支付,保单电话验真!
  海南253名导游连续3年未参加年审被注销导游证
  近期,海南省旅游发委员下大力气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经过认真清理,查出截至2012年12月31日连续三年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253名。根据《行政许可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旅游委决定对这批导游员的导游证予以注销。

  导游证需年审
  据了解,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年审培训和考试,凡未参加培训考试者,一律不予通过年审。新获取导游证的人员在参加年审培训后,需办理《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全体导游人员参加年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旅游管理部门在省局颁发的《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上加盖印章。旅游管理部门将依据导游员参加年审培训考试情况,以及导游人员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有无扣分或接受行政处罚记录、有无重大投诉等情况进行年度审核并考评。考评等级设定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连续三年不参加年审或连续三年年审不予通过的导游证自动失效。

  北京市旅游局重申导游证年审有关规定
  (一)导游证IC卡年审时间为每年12月1日至第二年1月31日,年审期间停止办理其它导游证事项。年审需提供的材料:导游证IC卡、《北京地区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年审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所有表格均可从“北京旅游信息网”上下载。
  (二)依据北京市旅游局《导游证办理程序》的规定,导游证年审及日常办证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向北京市旅游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各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备案人员要熟悉导游管理工作规定,掌握办事程序,认真负责,及时督促本单位的导游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年审培训和年审工作。

  慧择提示:导游证年审,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整顿旅游环境,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中外游客建设一个健康的旅游环境。所以,及时进行导游证年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让旅游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