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8 03:58
  【摘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出台,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以前没有衔接办法,缴费不够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宁肯参加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为常态。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不仅会直接损害参保农民工利益,而且会阻碍城乡劳动力市场人员的正常流动。所以,打破社保壁垒势在必行。

  城乡保和职工保的互转,很大意义上实现了城市与乡村养老保险的渠道疏通和形式上的公平,但如媒体所称,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普遍认为像老人的零花钱一样,待遇比较低,不解决养老实质问题。

  关于这一点,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认为,城乡保虽然现在标准不高,但它是从无到有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政府从来没有为农民发过养老金,这是开天辟地的,是创造了历史的。对于广大农民来讲,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还是靠土地的收益和家庭收入,当然也包括家庭成员到城市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养老金可以说只是补充性的收入,待遇水平的提高要循序渐进。这次国务院的意见中特别提到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也为下一步完善这方面政策指明了方向。

  应该说,胡晓义的解释还是实事求是的。政策的制定者当然希望城乡养老一视同仁,大幅度提高农村养老标准,但目前我们财力受限,只能先从形式统一开始,并视财力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标准。所谓“当家才知柴米贵”,就是这个道理。

  城乡保不如职工保,职工保不如“不用保”(公务员)。在“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这则新闻发布后,90%的网友把意见对准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双轨制的问题。他们认为,放着显失公平的养老“双轨制”问题不解决,却在账户“互转”的细枝末节问题上着力,明显缺乏改革诚意。针对这种意见,胡晓义解释,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更困难一些,更复杂一些,但制度改革还是要一步一个脚印来推进,有些改革是要从一个角度去突破的,其他的改革循序跟进。

  胡晓义所说的困难,我们体会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职工养老与公务员养老并轨,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既得利益群体的强大阻力。前者是客观条件不具备,后者是主观努力还不够———如果不去触动,阻力永远存在。

  网友们的意见没有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应该和企业职工养老并轨———正如农村养老应该跟职工养老并轨一样。问题是,“应该”是一回事,“可行”又是一回事。“低就高”财力不允许,“高就低”将招致机关事业单位巨大反对意见,所以,即使在主张并轨的人看来,“立刻并轨”也让人分外挠头。这是执政者和在野者看问题角度的区别。

  比较可行的是现在的做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暂时相对稳定,大幅度提高企业职工养老待遇,通过“低就高”实现并轨。目前需要注意的是,“八项规定”的实施使机关某些人的“待遇”相对缩水,出现哭穷的声音。对此,政策要有定力,决不能受其迷惑。

  慧择提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为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而解决衔接问题最有效的路径是统一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