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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再次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7-08-25 16:41
  【摘要】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广西省再次对本市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对退休人员的普遍调整
  1.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2.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3.按退休人员年龄计算,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特殊群体予以倾斜调整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
  2.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3.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1720元。
  4.对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慧择提示:这次调整除了对退休人员进行普遍调整以外,还对部分特殊群体进行倾斜调整,做到既重视公平,也强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