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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另类创新知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8 09:38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纷纷在互联网销售各类保险。如“怀孕险”、“赏月险”、“脱光险”、“熊孩子保险”等,这些保险产品可谓分门别类,赚足噱头。那么保险公司为何销售此类保险呢?

  淘宝保险在2月14日西方情人节特别推出的限量520份的平安“怀孕险”,定价200元/份,客户购买该保险后,只要在保险期间怀孕,提供相关证明,即可获得怀孕津贴800元,截至昨日下午3点半,已累计售出264件。该险种一经推出,就迅速在互联网传播发酵,讨论者众,购买者少,赚吆喝不赚钱,但从品牌角度来讲是十分划算。

  为何说“怀孕险”是一种宣传,而不是真正的保险呢?

  首先从定价看,200元的赔率是800元,相对于其它的财产险和人身险,保障金额实在是有些低,也说明其中蕴含的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很大。其次是从限量520份看,这里面一是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真正购买的可能更多的是想在近期内怀孕的,因此后面的赔付率可能并不低,二是“520”谐音“我爱你”,这个量很少,可能被哄抢一空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但可惜“事与愿违”。

  再如去年11月11日平安保险推出的“脱光险”,实质为11.11元、111.1元和1111元三个档次的意外保险,购买人若在2014年11月1~11日注册结婚,可分别获赠由婚介机构提供的50元礼品券,500元酒店抵用券和价值4999元的旅游券,但产品同样限量,从500份到5份不等。实际上,其1111元的意外险保障的是1年期60万元的意外险和6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而现在一般的60万元保额的意外险保费只在百元上下。这可谓是一个赚足眼球又不亏本的买卖,同时实现了保险公司和婚介机构的双赢。

  而更早时候,安联财险与淘宝保险合作推出的“赏月险”,因城市范围不同包含20元和99元两档,分别对应50元和188元的保险理赔金额。是否赔付完全看当天当地的天气预报是否有雨和阴天,从盈利角度看,具有很大的“赌博”性质。

  当然,互联网时代,保险业为了更好竞争,使出浑身解数结合事件营销创造品牌效应无可厚非,消费者看看也就罢了,但是千万别变相抬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慧择提示:保险产品在互联网的创新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创新,实际上,这样的保险创新更多地是一种炒作宣传,消费者购买此类保险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