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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发展现状

更新时间:2017-08-28 09:45
  【摘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在我国养老问题上都有其突出贡献。从近几年发展来看,两者的体系发展、制度建设上都有明显的改善,民众也从中收益颇丰。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发展演变,使每个人对我国养老事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现做如下介绍。
    

家庭养老
  (1)生育率下降直接导致家庭的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几倍增长。
  年轻一代妇女的生育率大幅度下降,从过去的5-6个孩子,降到只生1-2个。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从过去的1/4-1/5上升到如今的1/2,甚至100%。尤其令人担忧的是,鼓励一孩政策在社会中形成庞大的独生子女群体和少子女家庭。目前,独生子女的父母已陆续进入老年,在本世纪前半叶,特别是在城市,独生子女们将陆续进入婚姻、生育期。据桂世勋教授估计,中国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人数达一亿左右。上海市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人数从1980年的36.7万增加到1990年的181.9万,增长约4倍。预计30%以上的老年人口是独生子女父母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前后。一对夫妇要赡养四位老人,将是一个非常沉重、几乎无法承受的重担。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中,如果多子女的老人生病后,子女分担医药、护理和营养费用,轮流陪护、看望。独生子女只有一个人扛着,家庭养老将面临经济和时间的双重压力。
  (2)“421”家庭的养老压力
  据全国老龄办调查,1982年中国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1995年为3.7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约28%,以上海市为例,上海独生子女家庭目前约有305万个,占全市家庭户总数的比例为60.2%;全市有610万左右的独生子女父母,占户籍人口的比例为43%。据预测,上海市2013年新进入老年阶段的人口中80%以上为独生子女父母,在2018年以后,每年有24万到34万的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阶段。城市家庭结构小型化更加明显,而且这种趋势仍在延续。与此同时,独生子女的父母正在逐渐老去。1979年我国妇女平均初育年龄为24岁至25岁,当时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父母,如今差不多都到了退休年龄,开始步入老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变化,独生子女无力、无暇照顾老人的矛盾越发凸显,特别是新的家庭结构——“四二一”模式(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形成,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重任,更增加了家庭养老的难度。
  (3)死亡率的下降推动寿命延长。
  1999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1岁,正在向发达国家的水平(74岁)迈进。过去,"人生七十古来稀",如今,"七、八十岁不希奇"。随着父母寿命的提高,赡养时间延长。同时,高龄老人不断增多,家庭里会出现两代老人,赡养数量增多。另一方面,子女的年龄也在相应提高。供养者的老龄化,将导致低龄老人供养高龄老人的局面产生。
  (4)21世纪将是老年人独居的时代。
  1990年,我国老年人口中,有70%的人与子女同住。现如今,在许多城市老年人口中空巢家庭增长到40-50%,有的甚至达到70-80%。代际分离增加了家庭养老的困难。

  社会养老
  (1)建设社会养老的任务十分繁重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2)、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3)、养老基础设施和收养老人情况
  我国现有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占75%,民办养老机构只占25%,床位中公办占80%,民办只占20%,市场化率很低,更谈不上产业化。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9904个,比上年增加233个,床位314.9万张,比上年增长9.0%,年末收养老年人242.6万人,比上年增长6.6%。公办老人主要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民办老人主要以机构供养为主,家庭或居家养老为辅。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比较完善,部分设置已达到或接近国家行业标准。民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设置不合理、不规范,基本上达不到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标准。
  (4)养老人员配置情况
  我国当前养老机构总体服务水平不高,很大程度上是队伍建设滞后造成的。我国养老机构队伍总体呈现出年龄大、学历低、专业人员少、专业水平低、流动性大等特点。全国30万养老护理人员中,具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的只有2万多人。全国老龄办进行的首次全国民办养老机构调查表明,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的学历只占32%,中专、中学学历占59%,还有9%的管理人员只有小学学历甚至没有学历;平均1所养老机构不到1名医生、1名护士;护工中40岁以上占66%,50岁以上占22%,30岁以下只占7%。养老护理是一门专业,是一种技术,现在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是城市的“4050”人员和农村务工人员,文化基础较差,没有经过系统专业培训,缺乏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只能进行简单的生活照料。
  (5)养老经费来源
  全过社会养老经费来源渠道比较多,公办养老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加大投入等,而民办养老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于投资者个人的私有财产以及贷款。

  慧择提示:从上述各组数据汇总可以看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在发展中都面临突出问题,要想真正解决国家养老问题,还需各界共同努力。首先,国家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目前存在的不利现状。另外,作为个人的我们,不能忽视家庭养老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地的关注家庭成员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