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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18:57
  【摘要】医疗保险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当被保险人患病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什么?

  1、住院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金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内的费用。
  (2)大额医疗基金报销标准:起过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费用,扣除全自费、乙类自付后,由大额医疗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全年最高限额2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
  (3)乙类自费是指按照规定的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参保人员使用时须先自付10%,统筹基金或大额基金再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4)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进行肾移植、骨髓移植、肝脏移植的,除肾源、骨髓源、肝源费用自付外,其它符合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手术费用由统筹基金或大额基金支付。

  2、门诊统筹范围和报销标准
  (1)在门诊进行泌尿系统碎石手术、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符合诊疗目录和药品目录的费用,不扣起付线,扣除全自费、乙类自付后按住院标准报销。
  (2)参保人员经批准并属于特殊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

  3、异地报销
        异地工作人员、出差人员(含旅游、探亲)、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凭有效单据(疾病证明书、转诊转院审核表、医保手册首页复印件、住院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审核报销。
  经批准转市外就医的,其医疗费用凭有效票据到社保局按规定审核报销,其报销按医疗机构等级相应降低10%。 

  慧择提示:城镇职工参保了医疗保险可享受到住院医疗待遇,最高限额高达4万元。对于异地工作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凭有效单据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